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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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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住建厅厅长常业军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省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省物业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尤其是物业管理执法监管有待加强、业主委员会运行亟待规范、物业服务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物业矛盾纠纷处理难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增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领域党建引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以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为契机,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确保业委会成员质量,强化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和物业党建联建,增强小区自治能力,凝聚小区治理合力。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估、工作述职及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

二是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府事权范围和物业管理各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厘清政府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执法事项,推进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进小区,及时处理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电梯安全隐患等问题,促进物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强化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经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坚决清理行业乱象,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树立行业标杆,推动我省物业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简化申请程序,加快审批进度,在加强专项维修资金安全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完善全省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加强信用联合奖惩。健全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价格形成机制、技能等级评定等制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规范行业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居住生活需求。加快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省市县一体的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推动物业管理数据在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共享。建立业主电子表决系统,切实解决好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群体决策难题。

四是进一步增强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能力。建立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机制和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调解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作用,多渠道收集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快形成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格局,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物业纠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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