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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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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金维加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医保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完善公平适度、稳健运行的医保制度。要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明确分级责任,完善配套政策,做好有序衔接,促进全省基本医保制度政策的规范统一。要优化基本医保筹资运行和待遇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探索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增强基本医保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要加快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加快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保障格局,更好满足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二、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要加快构建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要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DRG/DIP机制,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机构改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能够就近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要优化新项目、新技术准入流程,加快推动创新医药产品服务投入临床使用,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要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市场竞争秩序。要科学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检查治疗和检验等费用,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要深化基金监管机制改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金监管能力。要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省外异地就医协同监管,增强工作合力,提高监管及时性和精准度。要提高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基金使用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条、全系统、全方位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要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医保经办工作规程,加强医保经办力量,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要加大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宣传,探索运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普及医保政策和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主动参保的积极性,形成科学合理的健康观和就医行为,引导社会合理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广泛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应用创新并行,简化高频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加强适老化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要密切关注、主动跟进国家医保立法进程,提前谋划做好我省医保立法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我省医疗保障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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