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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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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产业、交通运输、能源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传统行业技术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聚焦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联运,完善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实施长江航道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大宗货物“散改集”、中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继续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外引省外低价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储能”模式,全力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多发满发、能用尽用。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着力推动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围绕涉气重点行业,深度实施污染源减排。修订完善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夏秋季臭氧精准防控体系。强化柴油货车全过程管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监督。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限行及淘汰工作,全面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系统改造,加快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落实苏皖交界地区2+12”、浙皖“2+5”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

四、着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立项编制省地方标准《绿色工地建设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对建筑扬尘治理成效突出的工地予以守信激励。深化开展餐饮油烟整治提升行动,督促各地压实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责任,强化监管过程协同联动,推动建立职责明确、高效规范的餐饮油烟问题查处体系。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交机制、问题闭环处置机制,持续巩固餐饮油烟治理成效。开展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五、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速构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全民宣传教育行动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水平,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健全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推广碳普惠体系试点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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