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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陶明伦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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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合肥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陶明伦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党组成员杨光荣、刘明波、韩军出席。


陶明伦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不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把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要求,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陶明伦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党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实践经验一再证明,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强化党纪的刚性执行,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有效举措。党纪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石。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细化、具体化,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陶明伦指出,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一学习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了解条例变更内容,掌握条例新增内容,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转化为自觉习惯,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令行禁止。要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明确学习要求和标准,加强监督评估,完善党纪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入剖析,认识危害,汲取教训,强化震慑,用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

陶明伦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起来,同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弘扬优良作风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工作举措,将党纪学习教育转化为实际行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纪规范自己的行为,用党纪指导自己的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珍惜难得机会,集中精力学,静下心来思,结合实际悟,从严从实行,争当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分党组成员、机关厅级干部及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人员、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开班式。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采用听取专题辅导报告、开展研讨交流、现场警示教育、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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