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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人事任免处  编发:人事任免处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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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陈武辞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代理检察长职务,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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