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蚌埠>内容详情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强化司法监督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0-06-01  
【字号: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法定职责,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推深做实司法监督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一是顺应形势,破局司法监督缺失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全省地市级人大中率先出台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办法》不仅强调监督的总体效用,更讲求可操作性,为人大强化司法监督提供了实践依据。二是多措并举,实化硬化司法监督刚性。突出对具体案件的关注,是市人大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一大亮点。人民法院无罪判决、驳回抗诉和长期未执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未办结的案件等,都纳入了人大监督的视野。2019年,市人大组织对“两院”执行类案件和司法机关涉毒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发现176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并列出清单,持续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对任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建立履职评议制度,测评结果记入本人司法档案,作为人员履职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三是积极探索,完善司法监督体系。出台《组织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办法》,这也是省内首次就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以制度形式进行明确和规范。今年市人大还将制定聘请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办法、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着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司法监督模式和机制,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贡献人大力量。

 

您是本站第14584416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