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审议意见>内容详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2-23  
【字号: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宣传普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污”总要求,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推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防治,实现水、大气、土壤污染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

二、加强源头防控,解决土壤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应用调查成果,逐步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二是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十四五”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风险监控点,为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保障。三是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安全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四是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加强排放重点重金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制度。五是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落实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建立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

三、完善制度保障,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惩治污染土壤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市县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充分运用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积极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科技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先进科技成果在皖转化和产业化。重点充实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依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

 

您是本站第14984363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