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合肥隆重举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每五年评选一次,以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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