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马胜利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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