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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摘要(801—825)

来源:  编发:   发布日期: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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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改革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厅

大力推进医疗工作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群英代表:
您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项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不断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一是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753.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提高到70%左右,实际补偿比提高到50%左右。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在5市和11县分别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围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省探索了一条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新路子,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率先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通过综合改革,彻底破除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建立了“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体制机制。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大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支持了104家县级医院、655个乡镇卫生院、1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8个卫生监督所、66个急救中心、10个疾控中心和1.5万个村卫生室建设,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留住人才。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全省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70.39%左右;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目标人群管理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达到530.51万人和19.8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覆盖越来越多的重点人群。五是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成效初步显现。国家试点城市—芜湖市和马鞍山市积极探索,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去年,我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4个县市区148家县级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落实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开展药品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格比国家指导价平均下降了36.6%。
通过近四年的努力,我省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二是医务人员受到鼓舞。基层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地位得到提高,自身价值得到体现。收入差距合理拉大,工作积极性得到保护和调动。三是卫生事业得到发展。通过近年来的加快建设,初步实现了村村有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乡乡有标准化卫生院、县县有达标县医院的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债务逐步得到化解,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甩掉包袱、轻装前进。四是服务模式得到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从提供专科服务转到提供专科和全科诊疗服务并重;从诊疗为主转到诊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从与大医院无序竞争转到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有序就医;从坐堂行医转到上门服务。
目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仍然很多,面临的阻力和压力也越来越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力推进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项重点改革任务,推动医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继续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启动大病费用报销工作,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加快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加强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二是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改的长效机制,扩大基层医改成果。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督查指导,深入了解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同时,坚持“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快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

(第802号)

关于增开科学岛邮政取汇款业务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省邮政管理局、合肥市政府

协调科学岛邮局增加取汇款和大包裹邮递业务,以方便大家的工作和生活。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2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群英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科学岛增加邮政取汇款业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开办相关业务,方便群众用邮是邮政法赋予邮政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我局重要的监管内容。经我局协调督促,合肥市邮政局已于今年5月15日在董铺岛邮政所开办了普通包裹窗投业务。邮政汇兑业务因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达不到银监会规定的条件,尚未开办。省邮政公司正在拟订方案,待条件具备后即开办汇兑业务。我局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该业务早日开办。
在此感谢您对安徽邮政业发展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803号)

关于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省卫生厅、省法制办

加强并推进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大打击力度,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的维权知识,加大对从事食品行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第804号)

关于提高部分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省人社厅

提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科教工作单位及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群英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部分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2009年1月起,优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其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2012年2月,省政府对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目前,全省各地和省直事业单位已基本兑现到位。绩效工资实施后,事业单位人员总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在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我们采取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科教事业单位,在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对在县以下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继续享受浮动工资的待遇;对教育类事业单位教师的基本工资基数均提高10%等措施。此外,2010年7月和2012年7月,我省曾两次调整部分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津补贴水平。绩效工资实施和津补贴水平调整后,我省各类事业单位(含科教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较2006年工改前有了明显提高,已从2006年的18500元增加到2012年35452元。但毋庸讳言,我省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是现阶段我们的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我们相信,随着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我省经济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已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据统计,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5年的656元增加到2012年1505元,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初步显现。目前,2013年的调整工作已在进行,今年的调整水平按照10%的标准增加,并继续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关于提高非在编人员待遇问题。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补充人员时,采取了“编外聘用”、“占编不入编”等做法,在确定新进人员工资待遇时,有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也有实行协议工资的做法。在支付工资待遇渠道上,有地方财政供给的,也有单位预算外收入支付的。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一种尝试,这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缺乏政策依据和制度设计,可能造成管理上的不规范,非在编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种现象在全国、在各层级事业单位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已就此问题着手调研。我厅高度关注这一问题,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家开展有关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我省实际,适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第805号)

关于改造五里墩立交桥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合肥市政府

对五里墩立交桥进行上部贯穿的改造。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8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黄群英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五里墩立交桥上部贯穿的建议》(第8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五里墩立交1995年建设时是按主干路交通标准设计的,未进行主辅路系统的分离,桥桩布设也未预留道路拓宽条件,目前实际交通量远超设计通行能力,与西向出城的快速干道——长江西路高架无法顺畅衔接,立交桥上、下桥处交通拥堵严重。
彻底解决五里墩立交通行能力不足的问题,关键在于南一环、西一环、长江西路高架快速路、合作化路高架快速路与其连接时,要统筹考虑主辅系统和五里墩立交的现状条件,既重视主线设计,也要兼顾周边区域交通出行的需求。
市规划部门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节点进行专题研究,就西高架与五里墩立交上部贯通、封闭直连,初步提出两个方案:其一,利用自西向东通往南一环、西一环方向匝道桥的桥下净空(约3左右),将桥下自西向东的小型车辆并入长江中路,该方案造价低,但公交等大型车辆需绕行。其二,拆除自西向东通往南一环、西一环部分匝道桥,抬高桥下净空至4.5,满足公交等大型车辆自西向东并入长江中路,但改造工程量巨大。
上述方案虽可以分流该处交通量,由于外围向市中心方向交通流量与市中心道路通行能力不匹配(自西向东方向,目前西高架车道总数6个、五里墩立交车道总数4个),一旦五里墩立交与长江西路高架上部贯通,大流量的交通压力涌向市中心,老城区道路拓宽条件有限,势必造成新的堵点。
为缓解西高架与五里墩立交衔接地段的交通压力,综合考虑可行性、经济型、对环境影响各方面因素,目前在该处实施了灯控变道,通过分段放行,较好的缓解了无序拥堵现象。市规划、交警、建设等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拥堵节点的研究工作,统筹实施技术可行、工程经济的合理解决方案。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建议!

(第806号)

关于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黄群英代表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出台更加严格的超限超载治理举措并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驾驶员素质。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8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群英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治理货车超重超速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路上行驶的大型货运车辆明显增加,交通流量明显上升,超限超载现象严重,治超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后,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012年,在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各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治超工作,全省路面车辆超限超载率从2010年的10%以上下降到5%以下。公路网水平、通行效率有所提高,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治超工作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多管齐下,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我厅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在2013年和今后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关、出厂关、检验关、准入关、改装关,联合经信、质监等部门对非法改装、拼装企业从严处罚,从重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严格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把好营运货车准入关。强化货运源头监管,对全省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推行派驻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严肃查处违规为货运车辆装配载货物、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等行为,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营运。
二是加强路面治理。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要求,建立超限超载路面监控网络,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推进治超站点标准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设施设备,重点抓好出勤率、查车率、卸载率、移送率,以及多次违法车辆的查处率。在路面上发现超载车辆,一律强制卸载,对于拒绝检查、阻碍执法、聚众闯卡、带车绕行、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等违法行为,协调公安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路警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并定期与经信、农机、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治超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对跨行政辖区超载超限现象严重的区域、路段,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活动,协同打击和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科技治超。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大治超信息化资金投入,实现对治超站点、收费站点和重要货物源头企业的全程实时监控和数据传输。全面启用货物源头运输IC卡,建立治超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电子证据收集系统,使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高速公路入口建设专门的货运车辆通道,埋设不停车快速称重检测系统,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建立违法车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及时曝光逃逸的违法车辆。研究建立与公安、金融和保险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治超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并期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第807号)

关于鼓励引导食品加工企业

提升装备技术和工艺水平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林松代表

办理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1、加大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2、鼓励食品加工企业提升装备和工艺水平;3、创新具有安徽特色的食品行业运转模式。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7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林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我省食品加工企业提升装备技术和工艺水平的建议,经会商省财政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工业是近年来我国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具有产业链长、行业跨度大、吸纳就业多,产业关联度高等特点。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对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食品工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截至2012年底,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1835户,比2011年增加244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028.4亿元,同比增长21.4%;实现工业增加值621.82亿元,同比增长20.28%。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增加值358.4亿元,同比增长23.7%;食品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06.9亿元,同比增长15.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56.5亿元,同比增长16%
正如您所指出的,我省食品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总量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待加强;二是整体层次偏低,转化增值能力弱;三是食品加工业装备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缺少骨干企业支撑,产业集中度低;五是名优品牌少,创新能力弱;六是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原料供应脱节。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食品工业发展。
一是加大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我省高度重视支持食品工业发展,每年在支持企业发展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发展、信息化发展、重大装备制造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均对食品加工企业予以大力支持。2013年,围绕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重点提升食品附加值和产业集中度,促进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制造一体化发展。下一步,继续向国家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省内相关政策,在项目、资金上向食品企业适当倾斜;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食品工业,实施高起点大规模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以投资结构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二是鼓励食品加工企业提升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大我省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和技术中心建设,提高研发能力,提升我省食品加工装备制造水平,引导我省食品加工装备向高端发展,为我省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先进、高水平装备。通过更新改造、优化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全面提升食品加工、饮料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努力实施优质、新型、特色、名牌发展战略,提高食品工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水平。
三是实施食品加工业安全专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有关专项资金,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认真落实国家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工行业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要求,规范投资管理,推进结构调整。开展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专项检查与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和整顿。以质量诚信为核心,企业管理为重点,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生产环境条件等环节控制产品质量。
四是强化食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推进食品工业技术进步。截至2012年底,我省食品行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达到60个,企业技术中心在完善我省食品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联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示范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增强食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品为核心、科研院所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支持食品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与世界知名的企业集团、研发设计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行业技术中心,打造产学研联盟。
五是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战略联盟,支持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培植大企业集团。依托优势企业和特色企业,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扶优扶强,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品牌收购。积极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用市场化的方法推动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竞争能力强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基地,带动全省食品工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我省食品工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第808号)

关于尽快改造合肥危旧房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完颜旭辉等代表

办理单位:合肥市政府

1、对全市的危旧房情况进行普查摸底;2、根据轻重缓急排出顺序,优先改造原合肥橡胶厂宿舍等生活小区;3、统一协调拆迁改造工作,并将其纳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4、参照安居房、廉租房等相关政策实施改造工程。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完颜旭辉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原合肥橡胶厂宿舍等生活小区危旧房改造的建议》(第80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危旧房改造工作。2008—2012年,通过推进大建设和土地储备机制,累计投入改造资金近240亿元,实施拆迁各类棚户区4.85万户, 完成1137万平方米拆迁任务,建设拆迁安置房6.63万套652万平方米,被拆迁群众居住条件大为改善。
在详细调查摸底、充分规划论证的基础上,我市又制定了2013—2015年城中村和危旧小区改造计划,确定二环路以内115个项目为改造重点,计划拆迁安置群众5.6万户16.9431万人,拆迁房屋面积76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728.8万平米,改造总成本约248亿元,至2017年全部完成改造。其中,2013年计划实施改造项目40个,占地3142亩,需投入改造成本87.84亿元,拆迁房屋249.41万平米,建设安置房206.69万平米。
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拆迁安置资金由市财政统筹拨付;具体拆迁安置工作由项目所在区承担;扣除拆迁安置用地后的释放土地部分用于道路、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纳入政府储备,根据市场需求“净地”拍卖。
《建议》中提到的合肥橡胶厂宿舍,位于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口西南角,土地面积11.66亩,为划拨住宅用地,现有住户120户,房屋总面积4399.17平方米。产权原属于合肥安达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属于庐阳区国投集团国资经营公司,由于房屋均为不成套住房,没能参加房改。经现场勘察,生活区内所有房屋均为80年代以前建成,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13年4月,经市房产局鉴定,其中10栋房屋已构成D级危房。
经调查摸底,合肥橡胶厂宿舍区改造范围内住户90.83%同意拆迁改造。该项目已列入全市2013年老旧小区拆迁改造计划,拆迁安置工作正在快速推进。根据规划和计划安排,该项目区内的搬迁群众,拟统一在临泉路南侧进行异地安置;符合廉租房住房申报条件的,本着自愿原则,由住户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房专项租金补助或廉租房实物配租。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第809号)

关于市政建设施工兼顾群众利益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完颜旭辉等9名代表

办理单位:合肥市政府

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要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施工尽量减少沿途群众出行困难。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8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完颜旭辉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市政建设施工过程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第80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铜陵路高架(和平路至北二环段)建设工地,因产权单位意见和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沿五中围墙搭建连接长江东路的出行便道;五中住宅小区居民现有出行便道穿过施工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因高架桥桩基施工和管线施工,需要短期挖断居民便道,影响居民出行。
在市重点局督导下,施工单位中铁四局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便道的维护管理,保障居民出行。如:利用隔离板、隔离网等设施,做好便道与施工区域的平面隔离和顶部防护;加强管线施工组织,采取夜间施工、突击施工、半幅施工、铺设钢板等措施尽量减少便道中断时间,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填平恢复;加强水、电、气等在用杆管线的保护,严格按照管线布局图组织施工,发生意外立即按预案组织抢修;加大便道维护力度,增加现场监管力量,做好交通引导和安全防护,等等。20136月,铜陵路高架(和平路-临淮路段)地面道路已经放行,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尽可能保障沿线居民、商户的正常生活,市重点局已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重点工程各建设单位以人为本,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
一、项目建设前期对周边小区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居民生活区布局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交通组织和引导方案,坚持能不封闭的尽量不封闭,尽可能保障交通顺畅。
二、在做好施工区与居民生活区有效隔离的基础上,通过修建便道全力保障行人、非机动车辆出行,并对通行状况不理想的便道及时进行维护。
三、对因工程建设需要而采取的临时停水、停电措施,在媒体上提前公告;施工中着重加强对水、电、气等既有管杆线的保护;发生故障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理。对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杆管线损坏,严格予以处罚。
四、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好项目现场降噪防尘等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带来的不变,主动与沿线居民沟通,及时调整和改进,争取理解和支持。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大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第810号)

关于提倡领导干部适当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完颜旭辉等代表

办理单位: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提倡各级领导干部适当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公车使用量。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0号建议的答复
 
完颜旭辉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倡领导干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8年,省管局联合省经委、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皖管〔2008〕143号)明确要求:各市和省直各单位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抓好车辆节油工作,除特殊用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同时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009年,省直工委、省管局、省公安厅在省直机关联合开展了“文明交通伴我行”的活动上倡导“做文明人,开文明行车、做文明事”,“每周少开一天车,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011年,《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皖办发〔2011〕27号)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倡导领导干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既能有效降低行政开支,节能环保,减少空气污染,缓解交通拥堵,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提出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从政”要求的最好体现。我们将会同公共机构节能部门,将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作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一项内容,加强宣传,积极倡导轻车简从、绿色出行。倡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从我做起,带头身体力行,逐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第811号)

关于设立安徽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李兵代表

办理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

设立安徽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1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兵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立安徽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开发区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175家。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6家,国家核准的省级开发区74家,筹建省级开发区62家,依据皖江示范区规划批复的现代产业园13家,依据中原经济区规划批复的现代产业园10家。开发区总数和国家级开发区数量位于中部前列。2012年,152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44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1.9亿美元、财政收入906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59.7%42.8%71.6%29.9%2012年,全省 152家开发区的累计投资强度达到112万元/亩,比上年增加了16万元/亩。
二、近年来省财政性资金对开发区的投入情况
近年来,省财政性资金直接用于开发区建设的额度逐年加大,基本形成了对皖北、皖江和大别山等地区的政策支持体系。据初步统计,省财政每年对全省开发区投入23.1亿元。省财政性资金的持续投入,对支持全省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开发园区数量的增加和基础设施投入量的加大。特别是近年来,很多开发区要求扩区(省政府已批复9家),着手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开发区的资金需求和投入进一步加大。我们认为您提出的设立安徽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是十分符合我省当前开发区建设发展实际的,非常必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2004423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和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12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转型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是争取设立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积极向省政府报告,在整合优化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前提下,争取批准设立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或增加原县域开发园区财政贴息资金总量。
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性资金的支持方向。优化财政性资金的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贴息、创新平台建设、融资平台搭建、推进产城一体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等。同时,对全省开发区实施分类指导、差别化支持政策,促进全省各区域、各层次开发区均衡发展、竞相发展。
四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监管。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开发区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评估、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812)

关于尽快出台网络安全与监管法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彭发水代表

办理单位:省人大财经工委

尽快出台有关网络安全和监管方面的法律。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彭发水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国家尽快出台网络安全与监管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方面立法高度重视,已将制定安徽省信息化条例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的调研、论证类项目。此项立法将考虑对信息安全和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年内,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经信委,就此项立法进行调研、论证,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并按立法程序向前推进,力争早日出台《安徽省信息化条例》。
考虑到您在建议中建议进行国家立法,我们将通过一定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网络安全与监管的关心和支持!祝您们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第813号)

关于加大合肥火车站地区交通治安等

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彭发水代表

办理单位:合肥市政府

该区域建地铁1号线,再加上交通拥堵、治安情况复杂等历史问题,给市民出行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建议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彭发水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合肥火车站地区交通、治安等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第8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火车站地区社会综合管理工作,2010年11月,我市通过区划调整,将火车站地区整体划归瑶海区管辖。 2012年12月,成立了合肥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广场办),由瑶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广场办主任,管理范围东至铜陵路,西至站前路,南至临泉路,北至二环路,包括火车站南北广场及政府指定的行政区域,下设打击非法营运组(运管)、打击广场接拉客组(铁警)、交通秩序整治组(交警)、市容秩序整治组(城管)、治安组(公安)五个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派驻人员120余名实行集中办公。
自广场办成立以来,我市相关单位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了24小时执勤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创了火车站地区治理的新模式。各项综合整治采取“上级牵头、部门联动”的大规模联合执法,由广场办牵头组织,火车站地区公安、交警、城管、运管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存在问题进行拉网式清理,宽严相济,强力推进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乱差反弹。
 一、以治理接拉客、盲流乞讨为重点,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开展“创建平安瑶海”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倒卖车票、票据,乱拉客、欺诈旅客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清除沿街乞讨、盲流,净化广场治安秩序。加强治安巡逻,确保广场地区安全稳定。
二、以治理扒窃、色情敲诈为重点,着力加强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内部单位、特种行业的管理,开展公安业务检查,落实行业场所主体在消防、治安保卫、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认真落实治安、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严厉打击色情敲诈、卖淫嫖娼等涉黄赌违法犯罪行为。
三、以治理非法营运为重点,突出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疏导力度,禁止摩的、电动三轮车等“黑头车”非法营运,制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的定点停靠。加大夜间稽查力度,打击黑车营运。
四、以治理流动摊点为重点,有效推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同时坚决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饮食摊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大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定员定岗,分片包干,全天候保洁,保证广场地区卫生干净整洁。
五、以治理无照经营为重点,切实规范周边商户经营行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处理好消费者投诉工作,同时以食品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流动摊点、商场、超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严厉打击欺诈旅客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目前火车站地区各项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由于前期规划存在一定缺陷和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该地区的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等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围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综合长效管理机制这一核心,进一步理顺各项管理体制,实现火车站地区交通秩序顺畅、治安秩序良好、运营秩序有序、市容秩序整洁,优化旅客出行环境,保证旅客出行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第814号)

关于企业和公务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

实现“并轨”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彭发水代表

办理单位:省人社厅

尽快缩小企业和公务、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差距,最终实现养老金的全员“并轨”。

 

 

(第815号)

关于取缔合肥市“黑头车”

解决“打的难”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徐晓丽等代表

办理单位:合肥市政府

1、加强出租车管理监督,建立统一调度平台;2、适当增加白天出租车数量;3、提高服务意识,提升驾驶员素质;4、严打、真打“黑头车”;5、合理布局加气站,建立闹市“排队打的”模式;6、发展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徐晓丽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取缔合肥市“黑头车”,解决“打的难”的建议》(第81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城市和人口规模增长迅速,市民群众出行需求旺盛,加之机动车辆数量增长过快,老城区部分道路拥堵严重,城市客运(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服务不能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在部分地段、部分时段“打的难”、“黑头车”问题较为突出。
我市对此高度重视,根据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大了对公交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努力为市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新增和更新1000台公交车。2013年,市财政安排资金5.2亿元,计划购置1000台公交车,首批新车5月份已交付使用。到今年年底,全市公交车数量可增加到5000标台左右,比2012年底增长25%。
二是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2013年,计划新开25条以上公交线路,使全市公交线路总数达到170条,同比增长17%。同时,将编制完成新一轮《合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对全市公交线网进行优化调整。到年底前,努力使公交日均客运量达到230万人次。
三是新增1000辆出租汽车。今年,我市依法确定新增1000辆出租汽车,其中500辆为全天运营的天然气出租车,500辆为白天单班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500辆天然气出租车和首批30辆纯电动出租车现已投放市场,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营后,全市出租汽车数量将达到9395辆,对“打的难”将起到直接的缓解作用。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7月1日实施,我市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交通枢纽附近和商场、医院等客流聚集点,开展重点整治,当月共查处非法客运车辆316台,有力地扼制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发展势头,净化了城市客运市场环境。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五是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和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计分考核办法,严厉查处拒载、拼客等违规行为。
六是建设出租汽车调度系统。通过安装车载智能终端,建设监控指挥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和电召服务中心,实现出租汽车管理调度的信息化。现已完成项目建设方案,拟9月进行招投标,2014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出租汽车终端安装。
七是关于“加气难”问题。《合肥市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规定:CNG加气站一环路内禁止建设,一环路外二环路内控制建设,二环路外按布点规划建设。目前,气化合肥、推广车用(船舶)天然气和加气站建设,都经过现场调研和车辆营运分析,油气电站合建以节约集约用地。现有41座加气站(中环路内3座,二环路内外38座)日加气能力70万立方以上,数量和布局较为合理,气源充足,可充分满足全市1.2万台用气车辆(公交、出租及社会车辆)每天40万立方的加气需求。出租车习惯交接班前加气、偏好个别加气站加气,是个别加气站出现加气排长队、耗时长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已出台规定,限定社会车辆加气时段,引导出租车调峰、错时加气,“加气难”现象并不明显。今后,根据机动车油改气进度和加气市场实际情况,我市将进一步增加加气站数量,优化加气站布局,为车用天然气用户提供更方便的服务。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客运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第816号)

关于加快电子支付业务发展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柳青扬代表

办理单位:人行合肥支行、省银监局

1、鼓励多种形式电子支付工具的运用;2、加快便民支付业务发展步伐;3、深化银行卡产业发展,做精做深银行卡受理和发卡市场,重点发展金融IC卡;4、条件成熟的城市,可探索构建公用事业电子账单服务平台。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柳青扬: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子支付业务发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民银行作为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监督者和管理者,依法承担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职责,加强对支付服务市场管理,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推动我国支付体系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支付体系发展(2011-2015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支付体系发展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在主要目标中提出“完善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方式为发展方向,适应多种经济活动需要的支付工具体系”,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鼓励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支付管理,规范支付机构电子支付平台的发展。强化对支付机构的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要求,保障客户资金,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明确了我国近期电子支付业务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积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全省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深化银行卡产业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服务发展迅速,大力提升了城市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深化银行卡产业发展,努力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不断改善受理环境,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税款缴纳、交通售票、旅游景点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公务卡在各级预算单位的应用。加大ATM 、“便民支付”等终端的投入布放,推动更多公用事业类行业商户接入银联多渠道平台,丰富便民缴费项目。加快银行卡支付领域和渠道创新步伐,促进银行卡与互联网、手机、电话、数字机顶盒等新兴渠道的结合。
二是积极推动手机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支付业务发展。推动各商业银行、安徽银联、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密切合作,大力推广并提升手机支付用户数量及交易量,改造重点受理市场环境,形成一定规模的手机近场支付受理商圈。积极拓展互联网商户,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名优特色商品批发市场开展网上支付交易,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子商务企业的支付服务需求。加快互联网支付业务在各地的落地推广工作,特别是在保险、通信、彩票、旅游、招投标、快速消费品、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推广互联网支付应用,提升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
三是推广金融IC卡,加强受理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金融IC卡及非接受理环境建设,继续以“重点地市、重点行业、重点商圈”为原则,加快非接终端改造进度,实现金融IC卡发行与受理环境建设互动发展,逐步实现公交、出租、高速、加油站、商场超市、餐饮等行业受理IC卡交易,利用金融IC卡“电子现金”、“闪付”的优势,提升支付便捷性。
四是推进农村支付服务创新,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加快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创新和普及,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网络通信设施,支持非金融支付机构在我省农村地区开展手机支付业务,通过发展新兴电子支付业务有效满足偏远农村地区支付服务需求。
五是加强对新兴电子支付业务的监管。坚持创新与管理并重原则,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电子支付业务风险,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至2012年末,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行银行卡9836.53万张,累计发展特约商户16.64万户,布放POS机具17.51万台,ATM机具11141台。2012年银行卡消费金额5579.22亿元,同比增长36.37%,银行卡等电子支付在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省基于银联平台的互联网支付注册用户达到50万户,2012年全年交易金额185亿元。在总结推广合肥、亳州、铜陵、黄山、淮北“城市一卡通”金融IC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新增建设芜湖、马鞍山、阜阳、六安四个“城市一卡通”金融IC卡项目,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行业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六安金寨县和池州青阳县被纳入全国首批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试点县,开展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全省每个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都开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将根据总行工作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化银行卡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安徽省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创造和满足支付服务新需求,为推动“数字安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817号)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助力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柳青扬代表

办理单位:省金融办、经信委、财政厅、人行合肥支行

1、建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2、为民企发展做好“担保”工作;3、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4、搭建互联网平台提供融资服务;5、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6、注重诚信环境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征信评价体系和守信受益、失信受惩机制。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7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柳青扬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助力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817号)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从需方、供方和外部环境等三个方面对造成当前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活力源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省民营经济大会有关部署,今年,我们将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取得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为充分发挥金融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奖、补、贴等方式,有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面对当前严峻的宏观环境,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决定从201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直接安排到各县(市、区)用于充实国有担保公司资本金,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和担保贴费等,各市及各县(市、区)原则上各按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等比例配套。同时,对金融机构新增的小个农贷款按0.5‰给予奖励。对已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地区,凡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和担保代偿损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偿。
二是进一步完善地方信贷服务体系。从城乡两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在农村方面,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服务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2012年,我省新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全省开业农村银行已达59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今年,我们将坚持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这条主线,加快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支农实力,再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在城市方面,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体系。目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253家,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基本上在省市两级分行设立了“小企业营销中心”或“小企业贷款营销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小企业专营机构向下延伸工作,切实完善为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的“神经末梢”。推动徽商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今明两年实现县域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推动民营龙头企业上市。目前,全省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上市企业共有30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8.5%,“十一五”以来通过股票、债券累计实现融资173.88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为主线,研究制订了安徽省企业上市五年规划,明确了我省民营企业上市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板块要求,按民营企业融资规模、产业类型、融资进程等一系列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完善我省与上交所、深交所等多方协作机制,建立由相关部门、证券交易所、券商等中介机构专家组成的上市指导专家库,加快形成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和推进机制。
四是进一步发挥“草根金融”补充作用。积极拓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在完善审批流程、鼓励增资扩股的同时,着重加强行业制度体系、监管组织体系、风险监测体系等方面建设。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
五是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环境服务。积极推动各地区加快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建设和共享,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创新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征信评价体系和守信受益、失信受惩机制。以不定时间、不定形式、不定规模为原则,采取金融超市、上门对接、网上对接等新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不断优化民间金融生态环境。

(第818号)

关于出台政策鼓励工业园区

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建议

池州代表团樊泽明等代表

办理单位:省发改委

出台鼓励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政策,给予土地指标单列,以利于节约集约用地。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8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樊泽明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出台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7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皖政〔2011〕64号),其中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中提出,鼓励开发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要求各地要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同时,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巡查与奖惩制度,并把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及结果作为开发园区设立、扩区、升级的重要依据。2012年10月16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12〕110号),其中十四条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发挥土地使用税的杠杆作用,鼓励开发区建设多层厂房,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同时,制定出台相关奖补措施,按面积实施奖补。
鉴于省政府已连续两年出台文件,从节约集约用地的角度,鼓励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我们建议各地和各开发园区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皖政〔2011〕64号和皖政〔2012〕110号两个文件的要求执行,并狠抓落实。对于建议中提出的“明确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的比例,分层数奖励标准”等奖补措施,宜由各地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最后,感谢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819号)

关于加大“空心村庄”治理力度的建议

池州代表团徐秀莲代表

办理单位:省国土厅、省委政研室、省住建厅

1、在全省开展“空心村庄”调查摸底统计工作,科学编制“空心村庄”治理规划;2、按照整村搬迁、分散迁入城镇和集中养老、环境治理等多种模式,综合治理,分期分批实施;3、加强省级统筹推进力度。

 

建议答复的函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空心村庄”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是民生之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就业,农村家庭人口大量迁入城市长期居住,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同时,农民在新建住宅时,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农村居民点原有用地,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农村“空心化”不仅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而且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各级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空心村”问题,并采取了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
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就是要在更高层面上谋划新举措,推动包括治理“空心村”在内的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指导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省政府发布实施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明确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并根据省内区域差异明显的特征,将全省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实行差别化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4种模式,“空心村”治理成为美好乡村建设在重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土地整治作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乡村的支撑性工程,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规划(2012-2016年)》,明确在2012-2016年的5年内,集中开展土地整治3150万亩,其中包括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000万亩、农村居民点整治100万亩等,将“空心村”和“危旧房”改造作为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要求各地结合城镇发展和实际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对“空心村”治理作出统筹安排。
二、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
据测算,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将达到6700万,城镇化率在60%左右,农村人口大约2700万,按照目前全省中心村平均1000人左右的人口规模计算,需要保留和建设15000-20000个中心村。我们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农民进城对美好乡村建设的影响,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为基础拟定美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安徽省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规划(2012-2016年)》,我省将以皖北、沿淮和沿江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空心村”和“危旧房”改造,全面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并在实施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促进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农民自愿向城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同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有序开展”的原则,结合当地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将“空心村”整治作为土地整治的模式之一,并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和地域传统文化特征,实施分类指导、差别管理,彰显地方特色,注重保护当地传统、有特色的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保护特色村庄,保护自然人文特色景观及生态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快空心村治理,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也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空心村治理:一是加大《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安徽省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规划(2012—2016年)》和《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的实施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强化空心村治理的规划引领。二是全力推进第一批1710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重点建设586个示范村,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三是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促进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的综合利用,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四是加大空心村治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村庄规划但没有建设用地指标的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允许申请借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土地整治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首先满足美好乡村建设中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要。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第820号)

关于加大农业特色养殖扶持力度的建议

池州代表团江云南等代表

办理单位:省农委

出台更多的惠民政策,加大对特色养殖的扶持力度。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江云南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特色养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特色养殖行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与您沟通,获知您由外出打工到返乡创业,通过摸索积累,不断发展壮大,成立合作社,带领乡亲们从事豪猪养殖,脱贫致富。对此,深表由衷敬佩。
从事养殖业,受到品种、技术、资金、土地、管理等因素影响,特别是市场波动较大,自身抗风险能力有限,确实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不少有关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项目,如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良种工程项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土地征用、水电费税等优惠政策,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政策的扶持,起到了稳定生产、保证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但目前这些项目主要是针对国家和省里推广的畜禽品种及经国家鉴定审定的畜禽遗传品种资源,如生猪、牛、羊、家禽等,不包括那些经野生驯化的养殖类别,如您养殖的豪猪、野猪、山鸡等。豪猪名字中虽然有个字,但它与猪的亲缘关系相距甚远,不是一个家族,猪是偶蹄类动物,而豪猪为啮齿类动物,又称箭猪,从背部到尾部,均披着所没有的、像簇箭一样的棘刺。目前,豪猪养殖还没有纳入农业畜牧部门研究的品种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措施及资金扶持政策范围。据了解,要从事豪猪、野猪养殖,必须获得林业部门审批核发的关于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如果持有这个许可证,饲养达到一定规模或有了一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林业部门可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林业部门。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发展特色养殖也是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乃至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谐都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密切关注特色养殖产业化发展变化形势,加大这方面的调研力度,为政府出台扶持特色养殖政策做好前期工作。
再次感谢您和其他有关代表对农业特色养殖的重视和参与。

(第821号)

关于电子书包行业国际标准工作的建议

池州代表团朱新尚代表

办理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根据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惯例,出面主办电子书包行业国际标准研讨峰会。同时,出台政策对制定国际标准成功的企业给予奖励,并根据国际影响程度给予资金扶持。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朱新尚代表:
您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做好电子书包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开展电子书包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很有意义。
电子书包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个人电子终端和网络学习资源为载体的,贯穿于预习、上课、作业、辅导、评测等学习各个环节,覆盖课前、课中、课后学习环境的数字化学与教的系统平台。制定电子书包技术标准,对指导电子书包硬件开发、软件设计,规范电子资源共享、人机互动平台和后台终端操作应用具有现实意义。
自接到821号函后,我局多次电话联系,与企业沟通,并于4月11日专程赴池州走访调研。安徽省磊鑫科技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电子书包产品和平板电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15项专利,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是池州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为抢占行业制高点,2012年5月,安徽省磊鑫科技有限公司在池州成功举办了“中国平板电脑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池州)论坛;为抢占标准话语权,您与池州市10位人大代表联名向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支持做好电子书包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建议”821号函。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我局认为,企业基本具备电子书包技术标准研制发起者条件。
二、企业先易后难分步研制电子书包技术标准合理可行。
电子书包是集硬件、软件、交互平台为一体的智能化教育信息终端体系。电子书包技术标准自成体系,研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先易后难,分步研制电子书包技术标准合理可行。我们同意省经信委“先易后难,分两步走”的意见。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各有其制定的原则和程序。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按各自章程和议事规则及技术工作程序组织制定,制定程序相当繁锁;国家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标准委立项,立项权属国家标准委;行业标准,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地方标准,必须通过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企业可依据自身实际,选准方向,明确目标,准确定位后,按规定程序申报标准研制项目。
三、支持企业研制电子书包技术标准工作。
电子书包属电子信息产业,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省科技创新的着力点之一。电子书包技术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标准,涉及领域多,难度大,需要多方面的广泛参与。下一步,我局将与省直相关单位一道,加强与池州市联动,在地方标准计划立项上优先安排;在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上,积极帮助做好协调工作,并全力做好相关服务。
关于政策支持方面,近些年来,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皖政办〔2008〕12号)、《安徽省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皖政办〔2009〕10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皖质〔2012〕1号)等政策,池州市政府也出台了《池州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意见》(池政办〔2011〕46号)重要文件。我们将依据这些政策和文件,全力支持企业研制电子书包技术标准工作。

(第822号)

关于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建议

合肥市代表团盖莉萍代表

办理单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住建厅

1.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2.依托派出所、街道和居委会的基层力量,建立良好的管理网络。3。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应尽义务。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5.法律手段规范业主行为。

 

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盖莉萍代表:
您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打传领导机构的组织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我省连续两年开展了打击传销“皖剑”专项行动,捣毁了一批传销窝点,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惩处了一批传销骨干,教育遣返了一批传销人员,净化了社会环境。
目前我省打击传销的总体形势平稳,但合肥等地由于开发建设小区密集、闲置住房较多等因素,传销活动仍有生存发展的空间,以资本运作为主要形式的传销活动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有发展蔓延的趋势,传销活动暗流涌动,反弹的压力很大,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打击传销形势仍较严峻。对此,我们高度警惕,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2013年,全省将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工作举措,坚持打防并举,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加强防范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建立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的格局。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打击传销综合考评工作,并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属地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13”专项行动,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形势开展区域性的整治行动。坚决打击“拉人头”式、“资本运作”式和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对房屋中介机构和出租房主等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是强化对传销犯罪刑事打击力度,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利用法律武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充分发挥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公安110报警网络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
四是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推进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使村委会、居委会、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物业管理公司、房屋中介公司协助做好打传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五是把宣传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全面立体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把握宣传时机、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围绕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设计宣传内容。
您的建议非常重要,对我省深入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很有帮助,我们将在今年的打击传销工作中积极采纳。
盖莉萍代表,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多多建言献策,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第823号)

关于加强学龄儿童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汪海代表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

1、将幼儿园教育逐渐纳入义务教育体系;2、建立幼儿园卫生监督体系,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3、理顺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加强公立、公益性质幼儿园的建设;4、建立完善幼儿园视频监控,网络监控系统。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3号建议的答复
 
汪海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学龄儿童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思考。近年来,“入园难”、“入园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具体做法是:
一、科学编制规划,以规划谋发展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以后,我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先后制定了《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安徽省农村学前教育民生工程计划(2012-2014年)》、《安徽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安徽省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四个规划从不同的时间、范围、类型确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其中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和发展目标为:到2013年,新建公办园973所,改扩建公办园955所,新增在园幼儿26万人,新增教师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比重6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0%。
二、实施项目工程,以建设带发展
我省紧紧围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幼儿园的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有率,坚持以完成五年扩大资源规划为基础,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核心,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国家教育部月财政部、发改委下达的各类项目工程。
一是省政府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了民生工程。工程以乡镇中心园建设为重点,确定了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加快农村幼儿园改扩建步伐,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省财政安排资金,制定工程管养办法,加强绩效评估,定期公布实施进展情况,年终进行评估,结果列入对各市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中。学前教育民生工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地方政府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建立了学前教育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月报通报制度、重点监管制度、项目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和专项督导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了《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考核办法》两个综合性的管理和考核文件。
三是注重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月一次项目调度会、一次工作报告和一次情况通报。同时,建立了三人巡查小组,实施重点巡查和暗访,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建立项目工程目标实施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对学前教育考核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到对市、县(区)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到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教育工作考核,纳入到对市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密集出台政策,以政策保发展
在推进三年性计划过程中,我省狠抓政策配套。
一是制定学前教育奖补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学前教育的各类奖补政策和资助政策。2012年度,全省16个市和绝大多数县区均出台了奖补资助政策,共落实奖补资助资金2.85亿元。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12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公办园按照教师与幼儿1:15比例,核定公办园编制,配齐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安徽省“十二五”幼儿教师培训指导意见》,总体目标是“以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为引领,不断加大省级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提升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2011、2012年,我省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项目,组织8900名县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转岗教师”参加了培训。另外,“幼儿教师省培计划”扎实开展,我厅连续5年委托合肥幼儿师范每年暑期对1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委托安徽师范大学连续12期对700名幼儿园园长进行了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2013年将投入1700万元,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提高全省幼儿教师素质。教师完成培训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是晋职、晋级、续聘、竞聘、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
三是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卫生厅、安全监督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三个关于无证民办幼儿园分类动态监管的专门文件,在全国率先将无证园纳入看护点,坚持引导、扶持、规范、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把全省6213所无证幼儿园分为看护点A、B、C三类,前两类挂牌,后一类取缔,并向社会公布,加强了对看护点的管理。
四是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三个收费政策文件,在全国较早地明确了公办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上下限,同时规范了幼儿园举办兴趣班的行为。
四、着力规范办园,实施科学保教
我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提高。近年来,在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及时出台规范办园各项规定。我省先后在《省级一类园评估体系》、《民办幼儿分类评估体系》、《关于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的紧急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规范》、《关于加强和促进小学与幼儿园有效衔接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文件中,对办园行为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包括,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禁止乱办园、乱命名、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等各个方面,对全省幼儿园办园秩序、保教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
二是抓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政策宣传。《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媒体也给予了我省大力支持,积极宣传报导我省的规范办园政策。
三是多种手段抓教师理念转变。2009年底,全省开展了幼教理念大讨论,转变教师理念;2009、2010、2012年连续三届举办大规模“幼儿园园长论坛”,邀请上海等地幼教专家作专题讲座;2010年,组织专家分赴每个市开展“幼教专家下基层巡讲活动”,把科学保教的理念宣传到每所幼儿园、每个教师;2012年5月,全省上下开展了以“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12年底,开展《指南》四级培训工作,组织专家进行巡回指导,专题组织研讨,建立科学保教实验区,开展园际结对帮扶,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成长。
四是抓幼小衔接,从源头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2012年7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和促进小学与幼儿园衔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从小学抓起,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我省今年起已全面取消学前班,改办独立园、附属园或幼教点,禁止小学化教学。我省从调整小学低年级教学进度、禁止不知书面作业和考试、严禁小学起始年级压缩拼音教学时间,严禁加快计算教学进度等八个方面,促进小学主动与幼儿园有效衔接。
五是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我省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强区角游戏、户外体育游戏、集体教学游戏渗透、幼儿自由游戏等游戏活动,优化幼儿园一日常规,使游戏真正成为幼儿园基本活动。近期,印发了《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使幼儿园一日活动从入园到离园各个环节更加科学合理。
六是建立规范办园、科学保教跟踪计分制度、暗访制度、检查通报制度。把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三纳入:纳入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规定了数十项一票否决项;纳入学前教育重点工作考核范畴,每月一上报;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督导评估、幼儿园年检等内容。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教育部袁贵仁部长专门批示,给予很高的评价。2012年5月,在兰州召开的中西部部分省区教育座谈会,我省做了交流。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对我省的科学保教给予了充分肯定。
汪海代表,尽管我省各地为学前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13年3月27-29日,全国学前教育发展现场会在我省马鞍山市召开,既是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肯定,更是鞭策,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坚持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动摇。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扎扎实实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我们就您的建议,与财政厅作了认真的协商,财政厅明确表示:“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求各级财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二是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投入责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要求,积极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三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重大项目。”
第二,坚持抓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不动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已经列入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农村幼儿园建设行动很快,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的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覆盖我省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全在农村,省政府更是把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列为民生工程。今后,我们将结合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实施的推进工程项目,抓住民生工程的契机,督促各地认真实施“一镇一园”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及幼教点,多种渠道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目前,省级一类园和优秀民办园普遍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这项工作将进一步推动。
第三,坚持抓奖补和资助不动摇。您的“大力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的建议完全符合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目前,我省已经将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师资培训和督导评估纳入统一管理。省教育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过奖补和资助,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支持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团体等多渠道办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资助,推进学前教育的普惠性。
第四,坚持抓依法治教不动摇。《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已经启动,从2011年起,经过了反复调研和多方论证,数十易其稿,已列入2013年实施类计划。通过立法,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经费投入、园舍建设、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师资队伍建设、奖补政策、科学保教等热点难点问题。
第五,坚持抓队伍建设不动摇。您所建议的“加强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养”工作已经得到落实,从2011年开始,已经将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到“国培计划”,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对园长、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培训。2012年12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对幼儿园教师的核编工作将开始启动,幼儿教师招聘的渠道即将畅通。2013年,我省被纳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严格认定条件,确保认定质量,同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另外,我们将鼓励并督促幼儿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其他幼儿园交流经验,把他园的经验学习过来,把本园的长处推广开去,密切家园联系、实现家园共育,提升教师业务素质。我们还正在抓典型人物的宣传和表彰,《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3号)已经于3月22日印发,一批优秀教师将得到表彰和鼓励。
第六,坚持抓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不动摇。您所建议的“强化监管,提升科学保教整体水平”很全面、很深入、很中肯,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督促幼儿园建立相关制度,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规范课程的开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严格控制班额人数,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全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合肥市蜀山区作为全省科学保教实验区,在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该区教体局根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结合科学保教实际,经过大量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这是合肥市蜀山区一批幼教工作者在长期的保育教育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涵盖了从幼儿入园到离园的一日活动各个环节的操作要领、具体要求、主要问题、指导策略,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点》在全区幼儿园施行以来,效果明显,深受各幼儿园欢迎。我厅经认真审阅研究,认为该《要点》符合教育部学前教育政策精神,与我省学前教育相关文件要求一致,对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我厅于3月21日转发全省,各地正在积极学习贯彻落实,这是我省实施科学保教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第七,坚持抓舆论宣传不动摇。您所建议的“宣传引导,推广普及科学保教常识”很有见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学前教育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目前,学前教育有两个集中宣传的平台,一个是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5月份是全国第二个,3月21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0号),以学习宣传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为重点,主题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高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和谐健康发展。”全省各地正在积极筹备宣传工作。另外一个平台是《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从规范办园、科学保教、规划计划、工程推进、奖补资助、队伍建设、政策宣传、特色园介绍八个方面对学前教育进行宣传。
第八,坚持抓常规管理不动摇。省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前教育的检查、评估、通报、考核制度,还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度重视农村附属幼儿园(点)设置和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对民办幼儿看护点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与此同时,督促各市县(区)也同步建立检查和通报制度,纵向查到底,横向查到边,每所幼儿园不留空白,每个班级不留死角,推进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
第九,坚持抓民办幼儿园管理不动摇。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中,突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除了将将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师资培训和督导评估纳入统一管理之外,着重抓好两件事情,一是继续对全省所有的民办幼儿园实施分类评估管理,按照《安徽省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将对民办幼儿园评估分类结果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抓好年检工作,加大对民办园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不予通过,限时督查整改。三是积极扶持引导有质量的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保教服务。
第十,坚持抓无证幼儿园管理不动摇。2012年8月2日开始,我省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将已经开办但目前尚未达到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的规模较小的民办托幼机构称之为幼儿看护点,制定了《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本着“加强引导、规范扶持、分类准入、分层提高”的原则,对无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全覆盖式的实行了分类认定,分类工作至2012年底全部结束。全省6213所无证幼儿园分为看护点A、B、C三类,C类予以取缔,将A、B类看护点全部纳入4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教育法定统计范畴,加强管理。
汪海代表,“理顺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加强公立、公益性质幼儿园的建立,将公办园作为办园主体”,“将幼儿教育列入义务教育,从而确保幼儿教育的教育性质和公益性质。将幼儿园教育逐渐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将九年制义务教育扩展为十二年”,这是您的建议,也是所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心声。《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全国都在积极行动,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着重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全省乃至全国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扩大资源,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为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安徽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新建、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园等项目需要投入120多亿,与此同时,还需要增加4万名以上的教师,从这些投入来看,近几年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政府财力难以承受。但是,我们充分相信,您所建议的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代表着社会的呼声,是最终的发展目标,虽然现阶段限于人力、无力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尚难实行,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方兴未艾,学前教育的普惠性正在积极推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问题必将等到解决。
您关于“建立幼儿园卫生监督体系,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建立完善幼儿园视频监控,网络监控系统,保证隐私的条件下同时便于社会随时查看监督,保障儿童权益”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都高度关注幼儿园安全问题,我省对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措施,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对幼儿园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提出了明确配备要求。2010年8月,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皖公通[2010]42号),要求所有幼儿园配备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同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校园监控要24小时有人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全省各级政府和教育等部门每年都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幼儿园治安防控是检查的重点内容。2010年以来,省政府组织开展了3次多部门参加的专项督查。综治、公安、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开展2次联合检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幼儿园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将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纳入幼儿园设置的准入标准中,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
汪海代表,我省属于中部省份,经济欠发达,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但各地工作非常努力,三年行动计划自2011年6月开始实施,截至2012年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已开工建设1876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71.8%,比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之前的2010年提高了23.3 %。全省2010年幼儿园教职工45571人,其中专任教师29591人,2012年有教职工70140人,其中专任教师42959人。可见,学前教育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尽管如此,我省学前教育还只是处于大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学前教育的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常抓不懈。在这学前教育大发展的关键性时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学前教育工作,谨此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第824号)

关于加强我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汪海代表

办理单位:省卫生厅

1、二甲以上医院全部实行网上预约挂号。2、二甲以上医院全实现银行卡刷卡付费通道。3、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网络集中平台。4、省、市、县三级卫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宣传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加强服务市民渠道。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汪海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二甲以上医院全部实行网上预约挂号
2009年10月,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我省开展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推进工作。在我厅统一部署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预约工作 ,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医院管理和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2011年,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我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预约诊疗服务的推进。目前,我省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以单家医院为主体,通过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根据预约诊疗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充分考虑医院之间和地域之间的差异,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预约诊疗工作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网上预约诊疗平台。
二、关于二甲以上医院全实现银行卡刷卡付费通道
近年来,我省医院信息化取得快速发展,二甲及以上医院基本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医院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方便患者诊疗、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带来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同时为方便就医结算,实现信息化的金融服务,部分医院与银行合作,建立了银行卡刷卡付费通道。
银行卡刷卡付费为单次就诊结算提供了便捷,但这种银医合作的模式,仅能实现就诊过程中金融支付功能,且只能在相应合作的医院中使用,功能单一,不能跨区域、跨机构通用。目前,卫生信息化建设正在从单一业务系统建设向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此,卫生部于2012年开始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
居民健康卡是国家卫生信息化“3521工程”框架提出的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三级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个人信息基础载体,通过居民健康卡将有关信息进行串联。具备身份识别、基础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费用结算和金融服务四大功能。 
居民健康卡的发放由卫生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和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目前卫生部选择河南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辽宁锦州市、广东佛山市四地为试点,正在探索确定有关卡样选型、发行、应用支撑环境以及居民健康卡发放管理等系列体制、机制和技术保障工作。
同时,我省也在结合三级平台试点项目,进行有关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应用、管理、资金解决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待卫生部有关方案确定后,按照卫生部统一要求,结合我省三级平台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制定我省有关方案,选择我省试点,适时、审慎、稳步推动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三、关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网络集中平台建设和管理
你所提出的居民健康档案网络集中平台建设和管理、对于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管理很有必要。在我省,是在国家“3521”总体框架下,纳入到我省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三级平台试点项目统一实施。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信息化建设是“四梁八柱”的八柱之一,要求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卫生服务。
为了支撑医改,同时消除“孤岛”和“烟囱”现象,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 2010年,卫生部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卫生信息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简称“3521工程”。并安排专项资金选择上海、浙江、安徽、重庆、新疆等5省开展试点。
我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高度重视试点项目建设,根据卫生部方案要求,研究确定了合肥、芜湖二市为试点项目的试点市建设市级平台,两市所辖县建设县级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发的五大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个基础资源库,依托政务外网建设一个卫生信息专网。目前,我省试点地区“3521”的信息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省及合肥、芜湖两市平台及辖区县级数据中心基本建设完成,通过省、市平台,对首批接入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和管理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分拣,建设完成满足平台交换需要、可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平台与平台之间以及平台首批接入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开发完成了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健康档案浏览器和公众健康门户应用系统,一方面为医护工作者提供诊疗信息支持,一方面为公众健康提供信息服务。初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试点范围内的统一建设和管理。下一步,我厅将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按照卫生部关于试点项目建设的统一要求,将电子健康健康档案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我省信息化建设统一框架内逐步在全省推广。
四、关于省、市、县三级卫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宣传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加强服务市民渠道。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确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管理和技术保障。同时,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网站持续、安全、稳定运行。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努力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通过健全网站体系,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以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定期公布全省30多家省属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的“质量”、“费用”、“效率”、“服务”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发布疫情及防控信息,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从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网站内容保障等方面督促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网站。

(第825号)

关于建立“公务员心理关怀”相关机制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汪海代表

办理单位:省人社厅

建立完善“公务员心理关怀”机制,缓解部分公务人员因心理适应性较差造成可能导致对工作的兴趣减弱,工作失误增加等问题。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汪海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务员心理关怀相关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厅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务员心理方面带来的影响愈加明显,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2011年,中纪委、中组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关心干部心理健康、提高干部心理素质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40号)。2013年,国家公务员局在全国公务员培训处长会议上强调,要将提高公务员心理素质列入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
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我们高度关注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努力通过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培训,体现对公务员的心理关怀:一是自2009年始,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设公务员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目前,除少数乡镇外,该网络培训已覆盖全省各级公务员。二是自2013年始,省公务员局要求,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各类专项培训班次,须将心理健康培训作为必训内容。目前,准备组织实施的培训方案,均已将公务员心理健康培训列入教学计划。此外,从了解的情况看,合肥、宣城、淮南、亳州、六安等多数市,在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时,均开设了公务员心理健康培训专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务员心理关怀相关机制”的意见很有见地。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余对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给予的关注。客观讲,目前我省在建立公务员心理关怀机制方面仍然存有很大的工作空间。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研究,有计划组织开展公务员心理测评和健康咨询活动,定期邀请心理专家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设专题讲座,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逐步建立我省公务员心理关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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