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内容:
5月26日 (星期三) |
上午 |
9:00举行专题讲座 听取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 |
下午 |
3:0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1.听取关于《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2.听取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3.听取关于《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4.听取关于《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5.听取关于《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6.听取关于《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7.听取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8.听取关于《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 9.听取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
5月26日 (星期三) |
下午 |
10.听取关于《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的说明 11.听取关于《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 12.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听取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15.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16.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7.审议人事任免案 |
5月27日 (星期四) |
上午 |
9:00举行分组会议 1.审议《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三稿)》 2.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3.审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 |
5月27日 (星期四) |
上午 |
4.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 5.审查《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6.审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 7.审查《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 8.审查《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9.审查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0.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1.审议人事任免案 |
下午 |
3:0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有关情况的说明 2.听取省政府4位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1位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1位副检察长述职报告 全体会议后,接着举行分组会议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 (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统一审议法规案。5:30召开主任会议) |
5月28日 (星期五) |
上午 |
9:00举行分组会议 1.审议《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稿)》 2.审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 3.审议《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4.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下午 |
3:0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 1.听取有关法规案审议结果和审查结果的报告 2.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3.表决人事任免案 4.常委会领导同志讲话 闭幕 |
(2021年5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三稿)》;
二、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
四、审议《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稿)》;
五、审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
六、审议《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七、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
八、审查和批准《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九、审查和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
十、审查和批准《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
十一、审查和批准《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十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十五、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十六、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十八、审议人事任免案。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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